释义 |
法律分析: 诉前财产保全书应写明,申请保全人或被申请人的姓名、住所等基本信息;申请的目的和原因;被申请保全的财产状况;申请法院的名称;以及申请保全人的签名或盖章和申请日期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