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行政复议是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对行政机关不作为的行政行为提出异议,要求行政机关依法重新审查、裁定或者决定的一种行政救济方式。行政复议的生效时间是指行政复议决定产生法律效力的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行政复议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如果当事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则行政复议决定不停止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五条:“行政复议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如果当事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则行政复议决定不停止执行。” 总之,行政复议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如果当事人不服,则需要提起行政诉讼,但行政复议决定不会因此停止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