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关系协议书上没有写明女方户口的事怎么办 |
释义 | 律师分析: 离婚协议书上没有写明女方户口的事的情况下,夫妻离婚后,其中女方的户口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或者女方自愿选择。女方可以办理迁移或者原址分户,如回迁回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迁往经常居住地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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