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房屋产权的分割问题 |
释义 | 离婚时,房子产权单独所有,对方无权分割。离婚时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对于夫妻共有房产的分割,双方可协商解决,否则法院将根据情况进行处理,包括竞价取得、评估补偿、拍卖变卖等。夫妻共同房产包括共同购买的房屋、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共同重建的房屋等。父母赠与或继承的房屋也可能归夫妻共同所有。工作单位福利房等也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分析 一、房子产权单独所有离婚如何分配? 房子产权单独所有的,离婚时对方无权分割,离婚时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怎么分割夫妻共有房产?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三、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有哪些?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房子产权单独所有的情况下,离婚时对方无权分割,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对于夫妻共有房产的分割,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人民法院会按照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包括准许竞价取得、评估补偿或拍卖分割等方式。夫妻共同房产包括婚姻期间共同购买的各类房屋,以及婚前共同购买、父母赠与或继承的房屋等。对于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建议根据法律规定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