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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手续一定要在当地办吗
释义
    法律分析:离婚手续不一定要在当地办,要分具体情况。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在中国内地与外国人自愿离婚,或者内地居民自愿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或中国内地侨胞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共同向大陆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示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户口簿、身份证;我的结婚证;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办理离婚登记的,除上述证明和证明材料外,还应当出具自己的有效通行证和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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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6:3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