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年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进行申报。年报记录了市场主体的基础经营活动信息,有利于市场主体之间彼此掌握和了解对方的基本情况,在互信的基础上进行市场互动,有利于降低市场交易成本。
 公司年报申报所需材料如下:
 1、年检报告书;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6、企业法人应当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7、公司应当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8、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已进入清算的企业只提交年检报告书;
 10、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申报年检除提交年检报告书外,非法人分支机构还应当提交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第二十九条
 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企业管理者,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由本级人民政府任免的,依照其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依照本章规定对上述企业管理者进行考核、奖惩并确定其薪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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