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丈夫出轨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或双方协议离婚。若协议离婚的,需要经过三十天冷静期,诉讼离婚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若丈夫出轨系与他人同居情形的,女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