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安置房协议有效吗 |
释义 | 虽然安置房具有特殊性,但是只要买卖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所签订的合同和协议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以用来约束双方。只不过安置房在交易的过程中,非常容易引起纠纷,因为从签订安置协议到交房的周期较长,如果卖方在拿到房产证之后,不肯进行过户的话,对买方来说是非常危险的。 一、安置房买卖 1、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要是在国有土地之上建立的,能拿到产权证的房屋就可以买卖。如果还没有办理出产权证,凭着也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是说风险比有产权证的大一些。 2、买卖合同只要符合一般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即可,不论名字是叫买卖合同,还是买卖协议,诚信协议,本质都是房屋买卖合同,和名字没有关系。既然是合同,就要符合法律一般规定的买卖合同生效要件,不能使无权处分等等。对买卖有专门的法律解答和法院判决实例。 3、买卖合同只是债权,要想保住房屋一定过户到买家名下,还是要通过律师陪购,确保购买者的合法权益。任何合同都有风险,即使买卖合同有效,也还是需要聘请律师陪购。买房子是大事情,涉及合同的事情,普通老百姓根本不通晓,一个条文,一个用词,一个条款都有可能造成以后的麻烦,与其等到法院诉讼才找律师,不如买卖房屋是就聘请律师把关。避免以后的风险,比较陪购费用和比较起来差别还是比较大的。 二、安置房买卖的注意事项 安置房交易本身就比较特殊,所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更应该面面俱到。 首先,在安置房买卖合同中,必须明确表明房产证上的共有产权人数,以及是否全部同意售卖房产,只有得到所有人同意,才能进行交易。 其次,在签订安置房买卖合同时,共有产权人一定要全部到场才行。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有公证过的委托书才行。 最后,作为购房者,一定要先核实房产证的真实性、房子的面积是多大以及房子的产权用途等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的保障自身的利益。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