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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检察院不起诉的情形有什么
释义
    检察院不起诉的情形有以下六点:
    1、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法令规定免予刑事处罚的。
    检察院半个月不起诉案子过期。案子移交检察院一般情况下,绝大部分案件一般是传唤一到两次,需要根据案情复杂的程度来进行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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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9: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