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杭州摩托车限行规定 |
释义 | 杭州摩托车限行规定如下: 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和滨江区道路禁止各类摩托车、人力三轮车通行。但在通知发布前,即8月9日前已在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且持有登记地址在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含经开区)、拱墅区、西湖区(含西湖风景名胜区)、滨江区的登记证书、行驶证以及号牌的摩托车,确因生产、生活需要上禁行道路行驶的,经市公安交管部门同意,可按指定时间、路线(区域)通行。符合上述规定的摩托车车主,可持本人行驶证原件,到市民中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机动车通行证窗口办理通行申请。 相关规定实施后,若发现违反禁行规定的各类摩托车,一律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识指示定性,交警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处以罚款100元,并记3分。 驾驶摩托车的条件如下: 1、摩托车驾驶证。和汽车一样,得拥有本人摩托车驾驶证; 2、佩戴安全头盔。由于高速车速较快,摩托车安全性能较低,为保证行车安全,需佩戴符合交通部门规定的头盔; 3、最右侧车道行驶,禁止变道。摩托车在高速上行驶时,必须得在最右侧车道行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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