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及支付房屋贷款利息等用途。而取保候审期间属于被告人的限制人身自由状态,不影响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正常运作。但是,根据各地具体政策规定,有些地方对取保候审期间使用住房公积金有严格限制或禁止,需要具体查看当地的规定。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及支付房屋贷款利息等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应当依法告知被告人有关权利义务和限制期限。 《国务院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通知》(国发〔1999〕16号)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不得用于非本条例规定的用途,不得挪作他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