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过户手续的流程是: 1、提交申请。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审查资料。当双方当事人提交资料后,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对其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评估房产。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对双方当事人申报的成交价格进行核实,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缴纳税费。房屋过户会产生一定的交易税费,当事人需要按照规定前往相关部门缴纳税费; 5、核发过户单。双方当事人的申请通过后,房地产管理部门会核发过户单给当事人; 6、领取证书。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领房地产权属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