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学前教育发展不仅要建设一批坚实安全的幼儿园,更需要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幼儿园教师队伍。要实现“基本普及”的战略目标,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热切需求,不仅仅意味着入园率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学前教育质量的提升,而其中的关键与核心便是教师队伍质量的提升。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第二条 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加大政府投入,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幼儿园。不得用政府投入建设超标准、高收费的幼儿园。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改建成幼儿园。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制定优惠政策,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幼儿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