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直接给定金合同能继续履行吗 |
释义 | 定金合同在通常情况下是能要求继续履行的。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当事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一、对已签字的协议反悔了怎么办 当事人签订协议又反悔的,可以协商变更协议。当事人签订协议又反悔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约定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的,选择适用其中之一;没有约定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如何处理买卖合同违约 买卖合同违约,守约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如下: (1)继续履行,即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作出要求继续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2)支付违约金,即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金钱。 (3)损害赔偿,即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支付经济补偿。 (4)支付定金,即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给付对方当事人金钱。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违约后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违约后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 1、损失赔偿,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应当依照法定或者约定承担赔偿对方损失的违约责任; 2、支付违约金或定金,是指一方违约时依法或约定向另一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 3、实际履行,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无论违约方是否承担赔偿损失或违约金的责任,违约方都必须按照对方的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能够履行; 4、采取补救措施,是指一方违约后,为防止损失的发生或扩大,另一方要求违约方依法或者约定退货,减少价格等措施,以弥补或者减少另一方损失的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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