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基地买卖需要办那些手续土地政策2020的新规定 |
释义 | 农村房基地买卖需要办的手续: 1、携带资料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 (3)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 (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 (5)原土地登记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 (6)更正后填写的土地登记卡三张。 (7)土地来源证明材料、村民申请宅基地报批表、农村居民宅基地审批表等让、继承、分家析产、赠与、受赠的协议书、合同书、证明书等地权属纠纷的处理决定、判定书、裁定书委会或主管部门出具的权属证明、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材料; 2、填写申请表; 3、由村委会将申请表以及申请材料上报国土资源管理所; 4、调查属实,报镇人民政府批准; 5、符合办理条件的,颁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 农村房基地买卖需要的条件: 1、是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且最终取得乡级政府的批准; 2、是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 3、是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4、是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另外,转让人户口应该已迁出本村或属于“一户多宅或多房”。如系一户一宅,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与其他近亲属合户居住。符合以上条件,该房屋买卖可保万无一失; 5、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应当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禁止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禁止买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农村宅基地。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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