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是被执行人,但是有几笔工程款必须以我的名义开户。新开的新卡会被冻结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会的,新卡一般不会再被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如果现在被冻结的卡里还有10%定金的数额,法院原则是不能再冻结您其他银行卡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我是被执行人,但是有几笔工程款必须打名下账户,新开的新卡会被冻结吗? 法律分析:会冻结所有的银行卡,新办的银行卡也会被冻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本人为执行人,但有几笔工程款必须打到名下帐户,新开的新卡会不会被冻结? 法律分析:被执行人公司账户会冻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可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财产。不存在对公帐户不能冻结的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我是被执行人,但有几笔工程款必须要打名下帐户,从新开张新卡会被冻结吗? 强制执行后新开银行卡不会冻结。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如果现在被冻结的卡里还有10%定金的数额,法院原则是不能再冻结其他银行卡的。法律依据:《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我是别人公司做的工程,能以个人名义起诉甲方要工程款吗? 私人工程款不给,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支付相关工程款,对方拒绝支付的话,可以将对方起诉至法院。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八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我是第三方起诉乙方和总承包商,因为我和甲方没有收到工程款。我违法吗?起诉总承包商会帮助我欠我的工程款吗? 承包人无法要到工程款时,可以依法向被告人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需要提交起诉状,并收集能证明欠款事实的证据;判决生效后,一方不付款的,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等。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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