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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诉讼证人出庭作证的要求有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对于出庭作证的证人有下述三个方面的要求:
    1.证人出庭作证时,应当出示表明其身份的证件。为了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必须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要求,对案件涉及的所有证据进行细致、深入的审查,尽最大可能识别伪证或者有明显瑕疵的证据。
    2.证人出庭作证,法院应审查证人的作证能力,必要时可以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交由有关部门鉴定。
    3.出庭作证的证人不得旁听案件的审理。
    4.法庭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但组织证人对质的除外。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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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