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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承租人有哪些权益?
释义
    房屋拆迁下的租赁关系与补偿问题。如果承租人与产权人解除租赁协议或被拆迁人达成安置协议,拆迁人只向被拆迁人提供补偿,承租人无需支付费用。如果租赁协议未解除,拆迁人应提供房屋产权调换并重新订立租赁合同。承租人可获得搬迁补助费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助。对拆迁方案不满意时,可向房管局提出裁决申请。
    法律分析
    在房屋拆迁的情况下,如果承租人与房屋产权人之间达成了解除租赁协议或者承租人被拆迁人进行安置的协议,拆迁人将不再向被拆迁人提供补偿,而是只向被拆迁人提供补偿。与此同时,承租人也无需再向拆迁人支付任何费用。
    (二)未解除租赁协议
    1、产权置换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2、承租人获得费用
    [1]搬迁补助费:按照建筑面积或合作规定进行计算
    拆迁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包括:
    (1)设备搬迁,安装费用;
    (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2]停产停业损失
    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0元至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用。
    (三)救济手段
    如果对拆迁方案不满意,建议千万不要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可以依法向房管局提出裁决申请。
    一、相关
    结语
    在房屋拆迁的情况下,如果承租人与房屋产权人之间未达成解除租赁协议或拆迁安置协议,拆迁人将不再向被拆迁人提供补偿,而是只向被拆迁人提供补偿。同时,承租人也无需再向拆迁人支付任何费用。如果拆迁方案不满意,建议不要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可以依法向房管局提出裁决申请。
    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承租人有权就相关损失获得拆迁补偿,拆迁单位与出租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也往往将承租人的补偿款列入其中。如果租赁关系存续,承租人就有权获得该补偿款;但是,如果出租人在与拆迁单位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前,已与承租人终止合同并收回商铺的,承租人的相关利益就排除在外了。所以双方均应慎重处理合同解除事宜,以防引发新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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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20:3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