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业主大会方案是什么
释义
    

法律主观:
    


    业主大会的会议方式有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或者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召开,应当提前15天通知业主,要求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法律客观: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2 23:1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