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是什么 1、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如下: (1)业主大会名称及相应的物业管理区域; (2)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3)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4)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形式、时间和议事方式; (5)业主投票权数的确定方法; (6)业主代表的产生方式; (7)业主大会会议的表决程序; (8)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人数和任期等; (9)业主委员会换届程序、补选办法等; (10)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11)业主大会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二、业主的权利有哪些 1、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对于建筑物内专有部分的住宅、经营性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2、共有权,业主的共有权包括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建筑区划内配套建设的公共场所、场地、设施的共有权,建筑物区划内配套建设的车位、车库的法定用役权; 3、共同管理权,共同管理权是维护共有部位和共有物物理性能以及保证配套设施运行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