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庭前会议后一般多久正式开庭 |
释义 |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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