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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赡养人有没有扶养义务
释义
    扶养义务不包括赡养。
    扶养,是指特定亲属间一方须对他方承担生活供养责任的法律关系;
    赡养,主要是指儿女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因此扶养义务不包括赡养。
    一、遗弃家庭成员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遗弃家庭成员需要提供以下证据:
    1、可以作为证据的包括亲戚邻居等证人证言;
    2、被遗弃人的陈述;
    3、扶养人将被抚养人移置于自己不能扶养的场所的事实等。
    要找到行为人能够抚养但是拒绝抚养家庭成员的证据,如儿女对失去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的父母不承担经济供给义务等。遗弃家庭成员指家庭成员中负有抚养、赡养、扶养义务的一方,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需要抚养、赡养、扶养的另一方,故意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任其生死,不予救助的行为。如果只是因为婚姻家庭矛盾,未给付相应抚养、赡养费的,未造成被抚养人或被赡养人生活困难、身体伤害的,不属于法律上的遗弃行为。
    遗弃行为主要有哪些表现
    遗弃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遗弃是以不作为的方式出现的,即应为而不为,致使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扶养人移置于自己不能扶养的场所;
    2、离开被扶养人,使对方无法知悉情况,如行为人为遗弃子女而离家出走;
    3、供扶助,明知对方需要扶助而视而不见。例如不提供经济供给,不给予必要的照料等。
    二、我妈妈离婚了我还能养她吗
    要,所谓赡养,主要是指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合理要求。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三、怎样算是遗弃家庭成员
    遗弃家庭成员是指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家庭成员对需要赡养、抚养、扶养的其他家庭成员不尽相应义务的一种违法行为,这里对于需要赡养、抚养、扶养的家庭成员的定义是指家庭中年弱老幼、患病或者无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员。其中无独立生活能力成员没有或者已经丧失之前的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来维持生活,需要其他家庭成员对其生活进行供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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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3:4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