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
释义 | 法律分析: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申领手续; 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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