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经房东同意装修的房东提前解约应赔偿租户装修损失。房东同意装修但无特别约定的,租赁房屋装修费用及损失由租户承担;房东违约提前解约的,租户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装修的剩余价值损失;非经房东同意装修的,房东有权要求租户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