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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是怎么的
释义
    所谓诉讼离婚的费用,是指在诉讼离婚过程中所需要依法交纳的各种诉讼费用。《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离婚案件属于非财产案件,是当事人因人身权等非财产关系发生争议提起诉讼的案件交纳的费用。诉讼离婚的费用,包括在离婚诉讼过程中依法缴纳的各种费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从上述规定可知,诉讼费有两部分组成:
    1、案件受理费,即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时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2、其他诉讼费用,即当事人应当在诉讼中支付的除案件受理费之外的其他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又第三十三条规定: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律师建议:为了防止男方转移财产,建议女方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财产保全需要5000元的申请费,还要提供担保,根据您给的材料,还是收集证据比较合适。可以追求男方刑事责任,但是需要有证据。由此可以看出,离婚诉讼的费用问题可以遵照相关规定,作相应的相应处理。婚姻关系中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其实都是有权依法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而法官在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往往就是会按照《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审理期限进行,也就是最后做出判决、裁定的时间一定是在法定的审限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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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15:3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