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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教唆未成年人犯罪是否共同犯罪
释义
    教唆未成年人犯罪不一定构成共同犯罪。教唆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未达到刑责年龄,不构成共同犯罪。但未成年人达到刑责年龄,行为人与未成年人构成共同犯罪。
    法律分析
    1、教唆未成年人犯罪不一定构成共同犯罪。
    2、如果行为人教唆未成年人犯罪,而未成年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则行为人与未成年人不构成共同犯罪。
    3、反之,如果未成年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则行为人与未成年人构成共同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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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20:2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