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徒刑拘役管制的区别是什么,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有期6个月15年数罪并罚不得超过25年。 《刑法》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拘役一个月到6个月,数罪并罚不得超过1年 《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管制3个月到2年数罪并罚不超过3年. 《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有何区别? 1、判决前羁押相抵不同。管制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其他1抵1 2、地点不同。管制在家,拘役一般在拘留所,有期在监狱。 3、待遇不同。管制即使没有被判剥夺政治权利,也没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权利。拘役、有期徒刑理论上有政治权利。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拘役的特点是一种短期剥夺自由刑。 拘役在执行、待遇上与有期徒刑的差别: 1.在拘留所或看守所执行; 2.就近执行; 3.可酌量发给报酬; 4.每月有1天一2天假,可回家探亲。 有期最长为二十五年,管制最长为三年,拘役最长为一年,三者在执行机关,适用期限,适用对象上,都有所不同,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具体适用。 以上就是徒刑拘役管制的区别是什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问题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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