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本文讲述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以及各方的赔偿限额。具体来说,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人民币,机动车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人民币。无责任的机动车方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人民币。 法律分析 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依法予以赔偿。关于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责任赔偿限额,具体如下: 1.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人民币; 2. 机动车损失赔偿限额:20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人民币;(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结语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包括死亡伤残、机动车损失、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人民币,机动车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人民币。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18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18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100元人民币。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