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工伤申请时限过了,应该如何申请误工费? |
释义 | 法律分析: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在一定期限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申请时限已过,申请人仍有权申请工伤赔偿,但可能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取得赔偿资格,包括申请重新认定工伤、对改认定结果提出异议、诉讼等。误工费是工伤赔偿的一项内容,在此过程中同样需要按照规定申请。 法律依据: 1.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处置,确认工伤,办理有关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受害人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在二年内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 2.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工伤保险金包括工伤医疗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死亡补助金、误工费和其他工伤保险金。”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提供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 以上法律依据说明,工伤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并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误工费。如果时限已过,申请人可以通过重新认定或提起诉讼等方式争取赔偿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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