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的工伤申请时限过了,还能得到全额赔偿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工伤事故发生后,应在两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已超过时限,申请将面临较大的困难,但不代表完全不能得到全额赔偿。关键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充分的证据,证明工伤与工作有因果关系。如果可以证明,仍有可能获得全额赔偿。 法律依据: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工伤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在两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工伤事故发生后,经鉴定认定属于工伤的,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五条规定:雇主未依法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手续,或者被保险人与雇主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要求赔偿工伤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应当在三年内向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相关单位提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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