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刚签购房合同怎么转让? |
释义 | 购房者在刚签订购房合同后想要转让是不可以的,需要签署预售合同才能进行转让。同时,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未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则不能转让。转让的标的物也必须是在尚未竣工的情况下,如果是在建设中的预售商品房,则不符合转让条件。因此,购房者在进行房屋转让时需要注意以上两点。 法律分析 刚签订购房合同想转让是不可以的。预售合同才可以转让,1.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能成为转让人,未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不得转让。2.预售合同转让的标的物必须是尚未竣工的,正在建设中的预售商品房。 拓展延伸 转让人必须持有预售合同转让条件才能成为转让人 根据我国《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而转让人,则是指在商品房预售期间,将商品房预售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人。 根据《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转让人必须持有预售合同转让条件才能成为转让人。具体来说,转让人必须持有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且该合同必须具有转让条件。如果商品房预售合同未规定转让条件,则转让人还需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已支付全部房价款或取得商品房预售合同权利转移证书等。 转让人必须持有预售合同转让条件才能成为转让人,这是为了保证商品房预售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同时,也提醒广大购房者和转让人在商品房预售过程中,要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避免因违规操作而产生的法律风险。 结语 购买房产时,需要了解相关法规和规定。如果想要将购买的房产进行转让,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能成为转让人。其次,预售合同转让的标的物必须是尚未竣工的,正在建设中的预售商品房。因此,在购房过程中,应该仔细阅读和理解相关规定,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五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六条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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