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需要什么条件才行 |
释义 | 男方起诉离婚的,应当符合起诉的法定条件: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 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一、遭遇家庭冷暴力该不该离婚? 因家庭暴力起诉离婚须准备以下证件材料,就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现金、存款、房产、股票、债券等等夫妻约定或法律规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夫妻感情破裂或者没有破裂的相关证据; 2、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财产的分割及子女的抚养要求,并提出相关的证据;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3、一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二、如何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一般要经过如下阶段: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 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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