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怎样探望小孩 |
释义 | 离婚后一般需要按照约定或生效裁判指定的方式探望小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可以依法探望子女的,且该权利行使的方式、时间、地点等具体内容,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对于离婚探望权约定有什么办法处理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关于探视约定的主要内容有: 1.男女双方身份信息。 2.探视的时间方面,应该充分考虑到双方的生活习惯。 3.探视的地点,探视的活动范围。 4.探视的方式。 5.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6.其他事项。 二、离异探视子女时间限制有吗 离异探视子女时间没有限制。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权,探望权的行使,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进行探望方式、时间的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进行判决。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双方自愿放弃探望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方自愿放弃探视权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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