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有三种:10天、14天和37天。不同期限对应不同情况。一般情况下是10天,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4天,这就是14天的情况。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可以延长至37天。需要特别提示大家的是:拘留之后还有逮捕程序,并非上述拘留期限届满后嫌疑人就能够自动出来,相反,除了获得取保候审或者无罪释放的嫌疑人之外,其他的都将被逮捕、继续关押,然后等待法院判决,根据判决结果确定服刑时间长短,刑满才能释放。因此,为避免长时间关押,同时有助于获得无罪释放或缓刑,家属在嫌疑人被拘留后第一时间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争取取保候审、无罪释放或缓刑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