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证明,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知道具体的填写内容,然后盖章,签字2、报片民警,签字盖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会协助帮你找到报片民警的姓名,联系方式的)3、到派出所最后签字、盖章。 4、或者直接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法律依据: 《公安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治安处罚案卷凡在治安管理处罚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应当建立治安处罚案卷。治安处罚案卷分为治安拘留卷和其他处罚卷两种。治安拘留卷主要存放:1.被拘留人员登记表;2.审批表;3.传唤证(回执);4.讯问记录,5.调查和证据材料;6.检查交代材料;7.裁决书;保证书;8.没收财物收据,罚款收据,保证金收据;9.解除拘留通知书;10.申诉及复议材料等。治安拘留案卷在裁决执行结束后,由裁定机关业务部门立卷并向本机关档案部门移交归档。其他处罚卷,原则上接受处罚的类别分别立卷,由承办单位保存一段时间后,登记造册,经领导批准后处理。重要的案卷也可以向本机关档案部门移交归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