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南京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是缴存职工申请提供基本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管理中心审批,准予提取,并告知,银行或者直接支付。办理条件有提取申请人出境定居的 申请人提交申办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南京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1.缴存职工申请提供基本材料;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
 3.管理中心审批;
 4.准予提取,并告知;
 5.银行或者直接支付。
 南京公积金出境定居提取办理材料
 1. 出境定居签证或户籍注销证明
 2. 身份证件
 3. 监护人身份证件及监护人证明
 4. 受托人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
 5. 银行借记卡(存折)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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