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3.以欺诈为目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5.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的房屋买卖合同。 法律分析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3.以欺诈为目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5.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的房屋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