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民事合同诉讼费一般是立案的时候由原告先垫付,按照起诉状中诉讼请求的金额按比例收取。财产案件收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元;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等。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十六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