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能否由法院处理? |
释义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第二十八条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工程款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而不动产纠纷属于专属管辖。 法律分析 属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纠纷属于专属管辖,所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也就属于专属管辖。 工程款纠纷是否属于专属管辖,建设工程纠纷专属管辖范围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工程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而不动产纠纷属于专属管辖,所以工程款纠纷属于专属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拓展延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方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方式主要涉及到建设工程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可以由法院处理。在处理纠纷时,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判断和裁决。争议解决方式可以包括诉讼、仲裁和调解等多种途径。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诉讼是通过法院审理解决纠纷的方式,仲裁是通过仲裁机构进行裁决,调解是通过调解机构或双方协商解决纠纷。当事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并遵守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应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由于不动产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也属于专属管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程款纠纷属于专属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不动产纠纷、港口作业纠纷和继承遗产纠纷等案件由相应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在解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选择诉讼、仲裁或调解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并遵守法律程序。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公司纠纷是不是属于专属管辖,公司纠纷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专属管辖包括不动产纠纷、港口作业发生的纠纷、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简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的中间工程组成,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对中间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作明确约定。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因采用不同的定额计算方法,会产生巨大的价款差额。在以招标投标方式签订的合同中,应以中标时确定的金额为准;如按初步设计总概算投资包干时,应以经审批的概算投资中与承包内容相应部分的投资(包括相应的不可预见费)为工程价款;如按施工图预算包干,则应以审查后的施工图总预算或综合预算为准。在建筑、安装合同中,能准确确定工程价款的,需予明确规定。如在合同签订当时尚不能准确计算出工程价款的,尤其是按施工图预算加现场签证和按时结算的工程,在合同中需明确规定工程价款的计算原则,具体约定执行的定额、计算标准,以及工程价款的审定方式等。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工程的技术资料,如勘察、设计资料等,是进行建筑施工的依据和基础,发包方必须将工程的有关技术资料全面、客观、及时地交付给施工人,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施工合同中,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因采用不同的合同形式而有所不同。在一项建筑安装合同中,采用何种方式进行结算,需双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于工程款的拨付,需根据付款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确定,具体有如下四项: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保修扣留金。 9、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的验收方法、程序和标准,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规予以规范。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施工工程在办理移交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因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要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更换。国家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保证期限一般都有明确要求。 11、相互协作条款。施工合同与勘察、设计合同一样,不仅需要当事人各自积极履行义务,还需要当事人相互协作,协助对方履行义务,如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提交相关技术资料、通报工程情况,在完工时,及时检查验收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房屋确权案是否是专属管辖,房屋租赁是否专属管辖 房屋确权案件是专属管辖,因为这是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指法律规定某些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当事人也不得以协议改变法律确定的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有效期是多久?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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