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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吗
释义
    双方离婚后,不抚养子女一方当事人应当支付抚养费。但是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一次性给付;另一种则是当事人可以选择定期给付,不一定必须是一次性给付。对于给付方式的确定,应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再交由法院判决。
    一、共同抚养还要给对方抚养费吗
    共同抚养可以不用给对方给抚养费。如果这种共同抚养是法院以判决的形式或者是由双方协议的方式确定的,那么双方对孩子属于轮流抚养,可以不用给付对方抚养费用。
    有给付抚养费义务而不给付抚养费,情节严重的会被拘留。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和道德义务,其中抚养义务就包含支付抚养费一项。
    1、如果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首先孩子是可以随时起诉要求未支付抚养费一方支付抚养费的;
    2、并且如果经过法院判决,仍旧拒不支付抚养费,孩子也可以通过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要求对方支付;
    3、如果还是不支付的话,有可能会上失信人名单、甚至产生被拘留的风险。
    二、婚前抚养费一般都怎么解决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不能只凭工资单的数额确定总额。对于那些有虚报、瞒报,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以此来确定数目。)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这一点全国各地法院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私营企业主,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
    (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抚养费包含哪些
    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
    这三项加起来构成了抚养费,其数额以双方协商一致为主,若不能协商一致可以去法院立案起诉,由法官根据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收入及孩子的实际花费,来判决抚养费数额及给付方式。因此,在书写离婚协议时,如果没有把教育、医疗费单项列出,抚养费一般会被法院推定为包括教育、医疗、生活费用在内的。但是,如果离婚后,孩子发生突发的、较大的医疗、教育费用或人身意外伤害费用,而原有抚养费不足以支付的,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抚养费的确定标准参考以下两个因素,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根据最高院的相关规定,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被抚养人的实际需要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被抚养人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重要的参考标准。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常见的给付方式有按月支付、按年支付或一次性支付等。
    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一般来讲,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接受一次性支付的,法院判令其一次性支付的可能性不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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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22:2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