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人可以在取保期限内缴纳保证金,同时可以向执行该案件的人民法院申请提前还款。但是,具体的还款程序和标准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人可以在取保期限内缴纳保证金。保证金数额应当根据案情和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确定。 2.《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被取保候审的人缴纳保证金后,可以在取保期限内自行决定是否出庭参加诉讼。同时,被取保候审人还可以在取保期限内向执行该案件的人民法院申请提前还款。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二条:申请提前还款的,应当向执行该案件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缴纳保证金的数额和方式。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三条:执行该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取保候审人的申请和案情,决定是否同意提前还款,并在批准提前还款的通知中,确定提前还款的数额和方式。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四条:被取保候审人提前还款后,保证金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返还。 因此,被取保候审的人可以根据案情和经济状况,向执行该案件的人民法院申请提前还款,并按照法院的决定缴纳相应的数额和方式,以便在法定期限内返还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