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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是否可以同时签两份劳动合同
释义
    本文介绍了劳动合同的定义以及劳动者可以同时签订多份劳动合同的情况。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没有明确禁止签订两份合同,如果在用人单位同意且不影响工作任务完成的是可以同时签订两份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拓展延伸
    能否同时与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合同?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不得同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同时与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是不被允许的。如果劳动者违反这一规定,与多个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者经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同一时间又以同一理由和目的与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其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同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与其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不要同时与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
    结语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重要协议,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劳动者也可以在用人单位同意且不影响工作任务完成的情况下,签订多份劳动合同。但如果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应当认真阅读劳动合同条款,确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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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5:1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