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报案材料需提交的有: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状况的书面材料。 3、有损失物品的,提供所损失物品的特征描述或相片(可供给同类物品的相片)。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报警材料应该包括什么? 报警要提供的材料:报警人的身份证明;报案书;以及报案的基本情况说明的材料。如果报案人能提供证据的,可以提交依法收集的证据;不能提供的,可以不提供,在公诉案件中,侦查机关会自行收集证据。 综上所述,当事人向公安机关进行报警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报警人的身份证明;报案书;以及报案的基本情况说明的材料。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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