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怎么样才构成盗窃国家机关印章罪 1、盗窃国家机关印章罪的构成:主体为一般主体;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国家机关印章的行为;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本罪与盗窃罪、抢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限有哪些 侵犯的客体不同,后三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侵犯的对象不同,后三罪侵犯的对象是一定的公私财物; 犯罪目的不同,后三罪的犯罪目的意在非法占有或毁坏公私财物。 如果行为人意欲盗窃、抢夺公私财物,但窃取、夺取的是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或同时有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而后予以毁灭、买卖或加以变造的,应当以盗窃罪、抢夺罪与本罪或与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进行并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