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结案的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刑事案件的结案方式: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检察院阶段不起诉,审判阶段法院判决。法律客观:检察院可要求公安机关提供证据,可自行侦查或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完毕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若二次补充侦查仍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检察院可作出不起诉决定。 法律分析 刑事案件的结案方式:如果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认为案件尚未达到立案的条件,可以做出不予立案的结果来结案;如果是在检察院阶段,检察院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做出不起诉决定来结案;如果到了审判阶段,法院会做出判决来结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拓展延伸 刑事案件结案的评判依据是什么? 刑事案件结案的评判依据主要包括证据充分性、证据合法性、法律适用性等方面。首先,证据充分性是衡量案件结案的重要标准,指的是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告人的罪行。其次,证据合法性要求所采集的证据必须合法、合规,不能违反法律程序。此外,法律适用性也是评判依据之一,即判决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他因素如案件的社会影响、被告人的态度、被害人的意见等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结案的判断。总而言之,刑事案件结案的评判依据是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公正、合法的司法决策。 结语 刑事案件的结案方式多种多样,侦查阶段可通过不予立案来结案,检察院阶段可通过不起诉决定来结案,审判阶段则通过法院的判决来结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检察院审查案件时可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必需的证据材料,并对可能存在非法证据收集情形进行审查。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在一个月内完成,且最多可进行两次补充侦查。结案的评判依据包括证据充分性、证据合法性、法律适用性等方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公正、合法的司法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四章 死刑复核程序 第二百五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四章 死刑复核程序 第二百四十六条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七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四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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