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哪个赔偿责任 |
释义 | 一般情况下,交警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对于机动车一方,仅认定驾驶人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次要或全部责任。也就是说,仅确定了责任主体,而多数事故车辆的驾驶人与车主不一致,实际车主与登记车主也不一定一致,导致赔偿主体与责任主体并不一致。常见情形列举如下:1、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2、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3、租赁、借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出租人、出借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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