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纠纷属于管辖范围吗 |
释义 | 房屋买卖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因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的一种,而专属管辖范围包括因不动产纠纷、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继承遗产纠纷等引起的诉讼,故房屋买卖合同属于专属管辖。 一、专属管辖权的适用范围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 专属管辖有分为国内专属管辖与涉外专属管辖。 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 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 二、动产租赁合同可否约定管辖? 可以。动产租赁儿胡同,是普通的买卖合同纠纷,不是应当适用专属管辖的不动产纠纷。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当事人约定管辖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专属管辖,约定管辖有效。 三、民事诉讼专属管辖的范围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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