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要公证才有法律效力吗? |
释义 | 遗嘱不需要公证就具有法律效力。遗嘱在当事人做出财产分配的意思表示,以及各自的生效条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不需要经过公证。 一、遗嘱人不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吗 遗嘱是于遗嘱人死亡继承开始之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是遗嘱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因此,在遗嘱发生效力前,遗嘱人可以随时变更或撤销所立的遗嘱。 不须征得任何人的同意,也不必有任何的事由,只要撤销、变更遗嘱的意思是出于遗嘱人的本意即可。 此外,公证遗嘱具有法律上的证据效力,遗嘱人不能自行撤销或变更,要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遗嘱人必须到原公证机关办理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的手续。 二、遗嘱继承房产用不用公证 遗嘱继承房产不用公证。不需要公证也能发生法律效力,公证只是加强了遗嘱的效力,只要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是自书遗嘱,符合了要式条件就发生效力。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嘱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字,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字。遗嘱人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三、遗嘱行为属于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吗 不属于。 遗嘱行为属于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首先,有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分类标准是是否以相对人实施为要件,就是说是否以向相对人发出为必要。不需要向相对人发出就能成立的意思表示为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遗嘱之前就立遗嘱者去世后的财产归属作出处分,既不需要向继承人发出,也不需要其同意,所以说是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其次,至于继承人做出的接受或者放弃的意思表示与遗嘱本身的性质无关。将遗嘱行为作为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也是为了降低道德危机,不需要让继承人提前得到遗嘱内容,充分的尊重立遗嘱人的遗愿,这也是民法典的一大进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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