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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判刑一年缓刑一年的是什么意思
释义
    判一年缓一年,就是说在考验期内没有犯罪的,实体刑不再执行。考验期内犯罪的,立即执行实体刑;考验期内犯罪的,实体刑与新判刑罚数罪并罚。在看守所里关押的时间属于羁押时间。羁押一天的可以折抵实体刑一天,而不可以折抵考验期。
    一、关于有期徒刑刑期的相关答疑
    网友:有期徒刑执行后如何折抵刑期?
    律师回复:是在判决生效,也就是刑期确定以后,之前在侦查和审查起诉期间被羁押的可以折抵刑期,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网友: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怎么理解?
    律师回复: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有一年的考验期,考验期不用坐牢。在考验期内不犯新罪,遵守规定,考验期满了就不用执行一年有期徒刑。如果在一年考验期内再次犯罪,那么将立即执行一年的有期徒刑,还要加上新罪的处罚。
    二、缓刑考验期间有多久
    1、缓刑不同于免除刑事处分,就在于缓刑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保留执行原判刑罚的可能性。因此,对缓刑犯在判决中必须宣告一定的缓刑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2、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3、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但是,不能折抵考验期。缓刑是对主刑而言,如果在主刑之外还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例如,判处徒刑附加罚金的,徒刑缓刑,罚金仍要缴纳。
    4、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为严肃缓刑的考察执行,被判处徒刑宣告缓刑仍留原单位工作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一般不得调动工作。对缓刑考验期已经过二分之一以上,并有认罪、悔罪态度,工作表现良好,确因工作特殊需要调动的,应当由所在单位报经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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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1:4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