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合同的效力主要包括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以虚假意思表示,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恶意窜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和无权代理的合同效力待定;
 3、欺诈、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以及胁迫的合同系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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